油罐车前照灯检测项目与标准
在油罐车前照灯检测过程中,从安全行车的角度出发,其发光强度和光束照射方向为必检项目。根据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所应满足的要求如下:
1、 基本要求
1)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油罐车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应保持稳定。
2) 装有前照灯的油罐车应有远、近光变换装置,并且当远变为近光时,所有远光应能同时熄灭。同一辆油罐车上的前照灯不允许左、右的远、近光灯交叉开亮。
3) 前照灯的远、近光灯上下并列设置时,近光灯应位于上侧,其他情况下近光灯应位于外侧。
4) 所有前照灯的近光都不允许眩目。
5) 油罐车装用的前照灯应分别符合GB4599-1994《汽车前照灯配光性能》的规定。
2、 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
1) 在检验前照灯近光光束照射位置时,前照灯照射在距离10m的屏幕上时,乘用车前照灯近光光束明暗截止线转角或中点的高度应为0.7H-0.9H(H为前照灯基准中心高度)其他机动车应为0.6H-0.8H。油罐车前照灯近光光束水平方向位置向左偏不允许超过170mm,向右偏不允许超过350mm.
2) 要检验前照灯远光光束及远光单光束灯照射位置时,前照灯照射在距离10m的屏幕上时,要求在屏幕光束中心离地高度,油罐车前照灯远光光束水平位置要求,左灯向左偏不允许超过170mm,向右偏不允许超过350mm,右灯向左或向右偏均不允许超过350mm.
检测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时,所用检测方法应满足以下规定:
1) 屏幕法:即在屏幕上检查。检查用 场地应平整,屏幕与场地应垂直。被检验的车辆应在空载、轮胎气压正常、乘坐一名驾驶员的条件下进行。将车辆停置于屏幕前,并与屏幕垂直,使前照灯基准中心距屏幕10m,在屏幕上确定与前照灯基准中心离地面距离H等高的水平基准线,及车辆纵向中心平在在屏幕上的投影线为基准确定的左右前照灯基准中心位置线。分别测量左右远近光束的水平和垂直照射方位的偏移值。
2) 用前照灯校正仪检验:将被检验的车辆按规定距离与前照灯校正仪对置,从前照灯校正仪的屏幕上分别测量左右远近光束的水平和垂直照射方位的偏移值。
3) 油罐车安全技术检验时宜采用前照灯检测仪检验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